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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发稿时间:2008-08-11 新闻类别:行业信息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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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明确建筑施工企业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办法提出,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适用本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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